4.保障政策支持:制定鼓励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,为示范县提供资金支持、技术指导和政策优惠等方面的保障。
根据国家农业部的要求,为了加强我国畜牧业的绿色发展,我县决定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,并制定如下通知:
一、目标和任务
1. 目标:全面推进畜牧业的绿色发展,建设生态友好型畜牧业,提高畜牧业的生产效益和环境可持续性。
2. 任务:加强畜牧业绿色技术和管理的研究与推广,提升畜牧业的生产标准和质量,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。
二、创建方案
1. 建设示范项目:选取县内具有代表性的畜牧业项目,进行绿色发展示范,包括养殖场的环境改善、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的创新实践。
2. 推广绿色技术:组织专家团队,开展畜牧业绿色技术的研究和推广,包括畜禽饲养标准、兽医保健技术、粪污处理技术等方面的创新,提高生产效率和环境友好型。
3. 建立监测体系:建立畜牧业环境监测体系,对养殖场的环境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,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善。
4. 保障政策支持:制定鼓励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,为示范县提供资金支持、技术指导和政策优惠等方面的保障。
三、创建时限和验收标准
1. 创建时限:全县要在三年内完成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的各项任务。
2. 验收标准:创建示范县的验收标准包括养殖场环境改善情况、绿色技术应用情况、资源回收利用率等方面的要求。
四、组织与实施
1. 行政主管部门: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创建示范县的工作。
2. 各相关部门:要积极配合县农业局的工作,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支持和协助。
以上是关于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的通知,请各相关部门和养殖户认真执行,全力推进畜牧业的绿色发展。